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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14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会,对促进第三方征信机构更好参与行业信用建设进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会议并指出,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尤其是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希望通过与政府合作,实现资源与服务的共享,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在听取相关征信公司汇报近期参与盐业、煤炭、电力等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进展情况后,连维良对下一步如何加强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一是规定动作做到位。连维良指出,要从8个方面着力落实,即名单归集、记录覆盖、监管协同、公示监督、监测预警、记录追溯、惩戒协同、社会告知。名单归集是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的首要任务,第三方征信机构要协助政府做好“四个名单”,即失信企业黑名单、获得行业准入的资质名单、有造假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同时,信用记录要实现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信用记录格式、拓展内容;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信息支撑;提供政府和企业及时公开和公示相关信息;建立规范化的监测预警制度,运用大数据归集,向政府提出行业监测预警报告,关注行业信用建设状况。强化记录追溯,信用记录要从法人向相关责任人延伸,从主体向关联主体延伸,不断拓展信用记录,延伸政府监管空间,为政府实现在多个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打好基础。第三方信用机构应以多种方式协同搞好监管和惩戒,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二是自选动作出特色。关于行业信用评级、信用评分等征信机构的市场化服务,政府信用建设职能部门都将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三是配套协同强合作。与行业信用建设相关的部门协同共建信用信息平台,政企共建,政社协同,做到信息与数据共享。

  四是服务中心强指导。委内各相关司局围绕重点中心工作及有关领域行业信用建设,加强对第三方征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要善于出题目、交任务、搞协调、优服务。

  五是工作运行重绩效。征信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定期按照标准格式上报参与信用建设和监管的进展,及时沟通交流,不仅促进下一步征信行业的整合,也为加强信用建设与监管的政社合作探路子、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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